
(八打靈再也22日訊)3年前涉嫌殺害大馬女大生蔡紫萱的台灣男子陳柏諺,近日獲台灣最高法院從無期徒刑改判監禁18年10月,死者好友直斥這個判決令人難以接受,甚至覺得荒謬。
死者蔡紫萱的一名好友在接受《星洲日報》訪問時說,無論是身為朋友,或是對案件稍有了解的民眾,相信都難以接受本次的判決。
「如果說是盜竊,那真的可以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,但這是殺人,律師說的話真的讓人無法苟同,難道兇手要殺很多人,才能相信他不可教化嗎?」
她質問,若是兇手在18年刑期屆滿獲釋後再犯,屆時律師及法官是否應承擔責任?

台灣高院更一審周四認定陳柏諺符合自首並減刑,改判18年10月徒刑,可上訴。(中央社檔案照片)
殺人應判死刑或終身監
「真的很可憐,一條鮮活的生命被壞人終結了,但壞人卻還沒有得到應有的報應;即便沒有判死刑,終身關在牢籠里失去自由,才是他應該得到的。」
陳柏諺於2022年10月13日因金錢糾紛,在台北士林租屋處掐死蔡紫萱後企圖自殺但獲救,進而揭發這起案件,引起社會譁然。
台灣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陳柏諺,高等法院在去年一及二審皆維持無期徒刑判決,但最高法院卻在本月初撤銷發回更審,並在20日的更一審中認定案件不符判決死刑或無期徒刑要件,並在基於自首的條件下予以減刑,判處18年10月監禁,可上訴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更一審審理期間,被告律師曾以當地一宗輪胎店遭人縱火燒死8條人命為例,指該案嫌犯自首後被判處無期徒刑,惟陳男僅殺害一人且同樣自首,卻同樣被判無期徒刑,認為判刑不公。
死者家屬得悉更一審結果後極為不滿意,並通過委託律師楊敏宏請求檢察官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