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又是牛肉湯的錯?城姓男子凌晨騎機車停等紅燈未開大燈又綠燈不動,遭警六分局攔查,酒測每升0.46毫克,法院依《刑法》判2月徒刑,他自稱是在住處喝牛肉湯才會酒駕。

自加米酒調味 酒測值像喝烈酒
近10多年開始流行的清燙牛肉湯,溫體牛自屠場直送,店家切成薄切,放入碗中以滾燙清湯一衝,在許多遊客心目中的「台南美食」,不少人會加薑絲與醬油膏或倒入米酒調味,可能是因為名氣大,警方在取締酒駕實務上,常遇到嫌犯把酒駕理由推給牛肉湯,但酒測值卻像喝了烈酒才上路。

城男就是很好的例子,今年6月晚餐時間,他自稱在喝了含酒精牛肉湯,不知道是在湯里加了多少酒,喝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。凌晨他騎機車上路因違規遭巡邏員警上前盤查,酒測每升0.46毫克,遠遠超過0.25刑法門檻,經南警六分局偵辦後,移送台南地檢署。

法院審酌,酒後駕車足以降低對光線的適應與對路況的辨識,使反應遲鈍,對一般往來公眾與駕駛人自身皆具高度危險。酒後不得駕車的觀念已長期經由教育與宣導傳達,城男明知酒駕還上路,對自身與不特定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欠缺必要注意,依法難以寬貸。但念在他犯後坦承,並考量其自述經濟狀況與學歷等一切情狀,量處有期徒刑2月,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。
☆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