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到可以忍受婆婆的刁難。
愛到可以一個人撐起整個家。
愛到即使想死,也要為了孩子活下去。
可我呢?
我給了她什麼?
冷漠,忽視,還有那句「受不了就離婚」。
我親手把她推向了絕望的深淵。
陽光開始變得刺眼。
新的一天開始了。
可我的世界,卻永遠停在了那個我說出「受不了就離婚」的晚上。
那個她決定離開的晚上。
那個我永遠失去她的晚上。
我拿起那張紙條,一遍又一遍地看。
看著那些在顫抖中寫下的字。
看著那些被淚水暈開的痕跡。
每一個字,都是她用盡全力的呼喊。
每一行,都是她最後的求救。
可我沒聽見。
我什麼都沒聽見。
我把她的痛苦,當成了無理取鬧。
我把她的絕望,當成了小題大做。
我把她的求救,當成了煩人的嘮叨。
我是個多麼失敗的丈夫。
接下來的一個月,我過得像行屍走肉。
公司的工作已經不重要了。
什麼業績,什麼項目,全都不重要了。
我唯一想做的事,就是找到她。
我雇了私家偵探。
我找了她所有的朋友。
我去了她可能去的每一個地方。
可她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。
找不到任何蹤跡。
媽賀芳菊知道顧清雅離婚的事後,第一反應是:
「離就離吧,這樣的媳婦留著也沒用。」
「媽會給你再找個好的。」
「這次一定找個聽話懂事的。」
我看著媽。
看著這個生我養我的女人。
突然覺得很陌生。
「媽,是我的錯。」
我說。
「什麼?」
賀芳菊愣住了。
「都是我的錯。」
我重複:
「是我沒有保護好她。」
「是我沒有站在她那邊。」
「是我把她逼走的。」
「你說什麼胡話呢?」
賀芳菊皺眉:
「我們對她還不夠好嗎?」
「我幫她坐月子,幫她帶孩子。」
「她不懂感恩就算了,還挑三揀四的。」
「這樣的女人,不要也罷。」
我突然明白了。
明白顧清雅為什麼那麼痛苦。
明白她為什麼會絕望到想死。
因為我的家人,從來沒把她當成家人。
只是把她當成一個生孩子、帶孩子、做家務的工具。
而我,作為丈夫,不僅沒有保護她。
反而站在了傷害她的那一邊。
「媽,您走吧。」
我說。
「什麼?」
賀芳菊沒反應過來。
「我說,您走吧。」
我看著她:
「以後不用來了。」
「子墨,你瘋了嗎?」
賀芳菊急了:
「我是你媽!」
「我知道您是我媽。」
我平靜地說:
「但清雅是我妻子。」
「我應該保護她,支持她。」
「可我沒有。」
「我選擇了站在您那邊,傷害了她。」
「現在,我失去她了。」
「媽,我不怪您。」
「但我需要時間一個人靜一靜。」
賀芳菊看著我,張了張嘴。
最後什麼也沒說,轉身離開了。
門關上的那一刻。
我突然覺得,我也失去了什麼很重要的東西。
不只是顧清雅。
還有我自己。
那個本應該成為好丈夫、好父親的我。
兩個月後的一天。
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。
顧清雅起訴離婚。
離婚協議上,她什麼都不要。
房子不要。
車子不要。
存款不要。
她只要江念念的撫養權。
還有一條:
「江子墨每月有一次探視權,但必須在顧清雅在場的情況下進行。探視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。」
看到這一條。
我的眼淚又流了下來。
她連讓我單獨見女兒的機會都不願意給。
她是有多怕我。
還是說,她是有多失望。
開庭那天。
我終於又見到了她。
她瘦了很多。
瘦得我幾乎認不出來。
原本圓潤的臉頰凹陷了下去。
顴骨突出,眼窩深陷。
整個人看起來憔悴極了。
她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色襯衫。
頭髮剪短了,到肩膀的位置。
看起來幹練,卻也陌生。
她看見我。
眼神很平靜。
平靜得像看一個陌生人。
沒有恨,也沒有愛。
只有一片死寂。
那種平靜,比哭泣更讓我心痛。
法官問她:
「顧女士,請問你確定要離婚嗎?」
「確定。」
她的聲音很輕,卻很堅定。
「請問離婚的原因是什麼?」
「性格不合。」
她說。
就這麼簡單的四個字。
把我們七年的感情,一筆勾銷。
「江先生,你有什麼要說的嗎?」
法官問我。
我看著她。
看著這個我曾經發誓要讓她幸福一輩子的女人。
「清雅。」
我開口。
她沒反應。
「清雅,對不起。」
我的聲音在顫抖:
「我知道錯了。」
「真的知道錯了。」
「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?」
「我會改的。」
「我會好好對你。」
「我會站在你這邊。」
「我會......"
「江子墨。」
她突然開口,打斷了我。
她看著我,眼神依然平靜:
「你知道嗎?你現在說的這些話,是我曾經最想聽到的。」
「如果你早一點說,哪怕早一個月。」
「我可能就不會走了。」
「可是晚了。」
「太晚了。」
她頓了頓,繼續說:
「我已經不愛你了。」
這句話,像一把刀,狠狠刺進我的心臟。
「我曾經那麼愛你。」
她說:
「愛到可以為你放棄一切。」
「可你知道嗎?」
「愛是會被消耗殆盡的。」
「被冷漠消耗。」
「被忽視消耗。」
「被傷害消耗。」
「現在,我對你沒有愛了。」
「也沒有恨。」
「只是覺得累。」
「真的很累。」
她說完這些話,低下了頭。
我看見,有一滴淚落在她的手上。
法官宣布:
「鑒於雙方感情確已破裂,准予離婚。」
「孩子撫養權歸顧清雅女士。」
「江子墨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三千元,享有每月一次探視權。」
就這樣。
我們七年的婚姻。
就這樣結束了。
走出法院。
顧清雅抱著江念念站在門口等車。
江念念看見我,伸出小手:
「粑粑。」
這是她第一次叫我爸爸。
清晰的,完整的,叫了一聲爸爸。
我走過去。
想抱抱女兒。
顧清雅往旁邊退了一步。
「不用了。」
她說:
「探視的時候再見吧。」
「清雅......」
「江先生。」
她打斷我:
「我們已經離婚了。」
「請保持距離。」
她叫我江先生。
不是子墨。
是江先生。
那一刻,我知道,我真的徹底失去她了。
她的車來了。
她抱著江念念上車。
車子啟動,漸漸遠去。
我站在原地。
看著車子消失在視線里。
突然想起很多年前。
我追她的時候。
她笑著對我說:
「江子墨,如果你娶我,一定要對我好。」
「要一直一直對我好。」
「不然我會跑掉的哦。」
那時候我笑著說:
「傻瓜,我一輩子都會對你好的。」
可現在。
她真的跑掉了。
而我,再也追不回來了。
一年後。
我在律師的陪同下,行使探視權。
地點是約定的咖啡廳。
顧清雅抱著江念念來了。
她的狀態看起來好多了。
臉色紅潤了,人也胖了一點。
頭髮留長了一些,紮成低馬尾。
她看起來,比一年前好多了。
「粑粑!」
江念念看見我,開心地叫。
顧清雅把她遞給我。
我抱著女兒。
感覺她重了好多。
也長高了。
「念念乖。」
顧清雅在旁邊說:
「跟爸爸玩,媽媽在這裡等你。」
她坐在不遠處的位置。
低頭看手機。
我抱著江念念,陪她玩了兩個小時。
給她買了她喜歡的冰淇淋。
陪她在遊樂區玩滑梯。
聽她用稚嫩的聲音,叫我爸爸。
兩個小時很快過去。
顧清雅走過來:
「時間到了。」
「清雅,她最近還好嗎?」
我問。
「很好。」
她說:
「你看她長這麼高了。」
「是啊。」
我笑了笑:
「你呢?過得好嗎?」
她愣了一下。
「挺好的。」
她說:
「我重新找了工作。」
「在一家會計事務所。」
「白天工作,晚上陪念念。」























